【提示】
1. 由文本文件导入的<组装拆卸单>明细可做任何单据操作;
2.
由货品资料“组装信息”代入的单据明细可做任何修改;
3. 单据主表中的金额与细表中的金额合计相等时,允许保存单据;
4.
细表所选货品不能与主表相同;
5. 主表和细表中的数量不允许为0;
6.
单据类型为“组装单”时,“自动分配金额”功能可用;单据类型为“拆卸单”时,“自动分配金额”和“分配剩余金额”功能键均可用;
7.
<组装拆卸单>主表或明细表中没有采用批号管理的货品,在业务期间没有结账时,支持任何单据操作;已结账的<组装拆卸单>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;
8.
组装单主表货品为批号管理货品,并且该批号又被其他开单引用,则此单不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;
9.
拆卸单明细表中的货品,有采用批号管理的货品,并且该批号被其他开单引用,则此单也不再支持任何单据操作。